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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亮点解读,几大变化有哪些

来源:智榕旅游
第1种观点: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法典对法律适用有如下规定:1、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2、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1、侵害生命健康可请求惩罚性赔偿。2、住宅到期自动续费。3、胎儿也享有继承权。4、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5、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6、向“霸座”者说不。7、可签订遗赠抚养协议。8、器官捐赠采用书面形式或遗嘱。9、患者有权了解病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 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规定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2种观点: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如下: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3、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4、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5、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法典对法律适用有如下规定:1、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2、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1种观点: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等,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主要是对有关法律规定进行符合实际的修改和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编纂与出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十一条 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存在许多亮点,举例如下:1、首次对居住权做出了规定。《民法典》首次在用益物权中增加居住权,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一方面,保障老人对房子终身居住的权利,老有所依;另一方面,通过房屋所有权的出让获得经济收入,老有所养。2、胎儿享有继承权。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3、保护业主合法权利。《民法典》明确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除此之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业主共有。4、规定了离婚冷静期。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立即办理离婚了登记,而是有30天的冷静期,一方在30天不想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5、扩大了遗赠抚养范围。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相较于现行的继承法,增加了遗嘱扶养协议的范围,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一百五十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3种观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本百科全书,其中包含了各种各类的民事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修改了,使其更符合当代中国的民情,使法官在判决时有法可依。具体如下:1、民法典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精神;2、翻开历史的画卷,从19年到2017年民法典的编纂走过了漫长的道路,一部“法”的诞生伴随着中国社会60多年跌宕起伏的发展,伴随着在中国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历史飞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见证了这一段时光,经得起时间的考验,是通过一步一步实践摸索而形成的,具有科学性、民主性,民法典的颁布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体现的是全国人民的心声和愿望。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法典,使命是打造公平正义环境。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强。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这个过程中,民法典作为社会的基本法,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了日常遵循,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立法表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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