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财政所本身就是按公务员管理的,不是参公事业单位。其业务上由财政局管理;至于行政上,有些省份由乡镇政府管理,有些地方还是由财政局直接管理,属于县财政局派出机构。法律依据:《财政局财务管理规定办法》 第二条 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后,工资、津(补)贴、奖金等工资性支出通过个人工资卡结算,其它支出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支票及公务卡等支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归市管的,县城财政是归市管,市财政归省管,省财政归中央管的;下级归上级管的,就是这样一层管理一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