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怀孕妇女在工作时确实受到一定限制,但并不意味着她们不能继续上班。法律规定,怀孕妇女不能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以及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性,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同样,怀孕妇女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也不得从事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作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同样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因此,怀孕妇女是可以继续工作的,只是需要根据自身情况调整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以保障自身和胎儿的健康。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