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为加强组织、劳动纪律管理,逐步完善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优化员工队伍结构,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制订本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安排其待岗:1、无法胜任本岗位工作的;2、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3、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但又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4、工作中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5、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或不服从部门工作安排的;6、其他情况导致未上岗的。员工待岗审批流程员工出现待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评定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予以待岗。具体流程如下:1、部门负责人对需要待岗的人员进行工作评价,提出书面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报行政综合部;2、行政综合部根据部门意见对待岗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实,并出具书面调查意见报总经理;3、总经理审批后,行政综合部对待岗人员出具待岗通知。待岗人员接到通知后,于当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脱离原岗位后,到行政综合部报到;4、待岗通知发出后,对拒不接受待岗安排的员工,从待岗之日起,按旷工处理。待岗人员待遇1、员工待岗期限不超过三个月,待岗期间,只发岗位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岗位补贴;2、待岗人员经培训后仍未能上岗成功的,其待岗工资按原岗位工资80%的标准进行发放;3、员工待岗期间,社保及其它福利按公司统一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种观点: 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规定是劳动部门为了保障企业裁员后待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而制定的政策。目前,各地具体制度有所不同,但一般是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出资,发放生活补贴。企业待岗职工是指因为企业经济困难等原因,在一段时间内暂停工作,但并未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到达解除劳动合同法定条件的职工。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基本生活,劳动部门制定了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规定。具体而言,企业可以按照规定向政府申请资金,与企业自筹的资金一起发放生活补贴。目前,各地的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如有的地方将待岗职工生活费和岗位补贴合并发放,有的地方则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的支出项目。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并不是一项法定的福利待遇,而是根据国家政策和各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项政策。各地政策实施情况也可能随时发生变化,需要及时关注相关政策文件和通知。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和条件是什么?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的具体发放标准和条件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待岗职工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企业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待岗职工的家庭收入状况、人口数量、生活水平等因素也会影响到生活费的发放标准。此外,生活费的资金来源、补贴标准、发放时间等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和待岗职工都应该认真了解当地的政策要求,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企业待岗职工生活费是为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而制定的一项政策,具体实施要求因地区而异。企业和待岗职工都应该认真了解当地的政策要求,及时了解最新的政策动态。此外,企业还应该认真履行裁员程序和法律义务,尽可能减少对职工的影响。【法律依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第五十条 企业裁减职工后,对未办理或已经办理离退休手续但未满领取条件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