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般需要以下材料: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原件)、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医学材料,材料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委托他人办理的,另需携带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社保中的一项保障,对于产妇来说,生产完以后可领取社保生育津贴。那么社保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多少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社保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多少社保生育津贴可以按照以下的公式来计算:社保生育津贴=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产假前工资/30天x产假天数。举例来说,刘女士去年月平均工资6000,住在北京。按照规定,北京的产假天数为128天。那么,刘女士社保生育津贴的领取标准=6000/30x128=25600元。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早产或者流产的,也可以领取社保生育津贴,上海的领取标准为:1、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社保生育津贴;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社保生育津贴;3、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社保生育津贴。社保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申领人参加生育保险且缴费满1年;2、符合计划生育标准;3、若参保未满1年的,可在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生育津贴;4、若单位被吊销执照、关闭的,产妇可在产假或者手术结束的1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支付生育津贴。社保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2、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社保卡等;3、如果顺产,还需要提供:《出生证》、生育登记证明;4、如果难产,还需提供:《出生证》、《出生证》、诊断证明;5、如果因生育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医学证明原件;6、如果参保不满1年,延期申报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机构代码证。7、如果是产假期间丧失单位依托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录证明或劳务派遣协议(原件)、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的证明(原件)、用人单位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证明(原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生儿是需要办准生证的,因为在以后的日子会经常使用得到。一般在新生儿出生之后,就可以立即的去办准生证。再办完准生证之后就可以上户口本,所以在医院也会可以查得到新生儿的准生证。建议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带着新生儿去办准生证。因为如果不办的情况下,新生儿上户口是很难上的,以后新生儿上学也是比较困难的。平时需要注意新生儿的周围环境需要保持清新,尽量的让新生儿避免含有病毒细菌的食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三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上海生孩子不需要办准生证。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妇女到本人在本市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并提供以下基本材料: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2、夫妻双方的户籍证明;3、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证明;4、本市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或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5、除提供上述基本材料以外,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妇女,应当提供由本市区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出具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或者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或者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再生育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十七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教育,对育龄妇女开展围孕期、孕产期保健服务,承担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规范开展不孕不育症诊疗。第三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第三十九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大部份地区生孩子都需要先办理准生证,有小部分地区已经取消了一胎准生证的办理,具体情况建议您咨询下当地的计生部门,以免延迟办理导致缴纳罚款。具体办理程序为: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准生证,没有准生证是不能报销生育保险的。具体原因可以查阅所在省份或市州的《生育保险条例》。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第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外多孩生育。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需要准生证,没有准生证是不能报销生育保险的。具体原因可以查阅所在省份或市州的《生育保险条例》。法律依据:《、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 第 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外多孩生育。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新生儿是需要办准生证的,因为在以后的日子会经常使用得到。一般在新生儿出生之后,就可以立即的去办准生证。再办完准生证之后就可以上户口本,所以在医院也会可以查得到新生儿的准生证。建议在新生儿出生一个月之后,就可以带着新生儿去办准生证。因为如果不办的情况下,新生儿上户口是很难上的,以后新生儿上学也是比较困难的。平时需要注意新生儿的周围环境需要保持清新,尽量的让新生儿避免含有病毒细菌的食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三条 公民依法结婚后生育第一个子女,应当在孕期内凭《结婚证》和相关证件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或者事处登记,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生殖保健服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上海市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法律依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十四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第十五条 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一)生育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3600元计发;;(二)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三)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第2种观点: 2023年,上海市生育津贴标准为每位生育妇女4000元。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可在生育后90日内向所在单位或社区申领生育津贴。若生育妇女为上海户籍,则由属地社保机构统一发放。根据上海市《生育保险条例》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生育津贴是用于鼓励生育、增强生育家庭经济承担能力的一项优惠。2023年,上海市生育津贴标准为每位生育妇女4000元。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可在生育后90日内向所在单位或社区申领生育津贴。具体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生育妇女可以享受生育津贴:1. 在上海市范围内正常分娩或引产的;2. 享受上海市社会保障基础医疗保险待遇的;3. 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社保缴费义务已转移接续的。若生育妇女为上海户籍,则由属地社保机构统一发放生育津贴。而对于非上海户籍的生育妇女,则需在生育后90日内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由单位或社区进行审核后发放生育津贴。需要注意的是,针对第三胎及以上的生育家庭,上海市并不给予生育津贴支持。如果我是未婚育龄女性,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根据上海市规定,生育津贴仅适用于正常分娩或引产的生育妇女。因此,未婚育龄女性暂无法享受生育津贴。不过,上海市还提供了其他一些优惠,如计划生育家庭生育服务补贴等,可以咨询当地社区或计生部门了解详情。生育津贴是为了鼓励生育、增强生育家庭经济承担能力而设立的一项重要。符合条件的生育妇女应当及时申领生育津贴,并确保提供真实、准确的证明材料。同时,部门也应当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法律依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五条 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因变动工作单位缴费基数发生变化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其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的实际缴费基数的平均数计发。从业妇女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或者虽满一年但缴费基数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最低标准计发。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最低标准计发。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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