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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费用标准

来源:智榕旅游
第1种观点: 居间费用2%-5%左右是合法的。居间合同的成立及费用居间合同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是居间人是否促成当事人订立合同,如果合同当事人因居间人的居间作用而达成了合作协议,那么居间合同则成立了。居间费节税方法如下:1、自然人税局申请普票(最方便的居间费税收筹划方式),以自然人申请普票的形式提交自然人身份和居间协议信息,税局窗口的综合税率只有2.5%-3%,现场支付税金便可打印和完税凭证。(只能是普票,开票前请居间人再次确认付款方是否同意);2、小额居间费采用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的方式,当中介金额不太高时,可以通过工资薪金或劳动报酬方式支付。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七级税率表适用于3%-45%的税率范围;劳动报酬税率为20%、30%和40%。如果中介税特别高,可以通过多次发放来减少;3、开设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工作室),申请核定征收,如果居间费用太高,支付方要求对公支付,且要求收款方提供专票,那以上两种方式都不适合。居间人可以选择在税收洼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核定征收(工作室),改变原有的业务结构,将自然人的收入转化为个人业务费用,然后将劳动报酬的高税率转化为个人生产经营税率,个人税率仅为0.5%-2.1%。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定居间合同,但规定了与之类似的中介合同,也就是说只要中间人促成了合同的成立,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报酬,没有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这是符合民法典意思自治精神的,而且也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第2种观点: 工程居间费一般3至5个点,具体由双方协商约定即可。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双方可在工程居间合同中对工程居间服务费标准进行明确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第3种观点: 居间合同的收费主要是看双方合同中的约定,由双方协商达成协议。我国民法典对于居间商的居间费由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六十三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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