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续签合同是否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况: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一、劳动合同满期解除合同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满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有补偿。根据法律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到期能到单位续签吗
劳动合同如果在年底到期的,单位可以不续签,但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况下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在以下情况下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1、职工主动辞职的;2、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