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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陷阱都有哪些

来源:智榕旅游

签订购房合同陷阱如下:
1、开发商手续不全,就用优惠诱惑购房者。
2、在补充协议上做手脚。
3、合同中空白条款有猫腻。
4、先交定金再签合同。
5、故意模糊交房日期。
一、买期房的风险都有哪些
1.房屋质量风险。房屋质量问题是期房收房时的主要问题,也是购房者投诉的重灾区。
2.面积变动风险。
3.虚假广告宣传的风险。开发商的售楼广告经常是美丽动人的,仅凭广告宣传买房风险很大。
4.规划变更的风险。
5.定金风险定金的风险主要体现认购协议中的违约风险。
6.产权风险。实践中总有一些开发商以各种借口拖延办理产权证
7.合同以及合同条款无效的风险。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购房者无法察觉合同条款中存在的问题。
8.延期交房的风险。
二、商品房买卖什么情况可获双倍赔偿呢
购房者可获双倍赔偿的情况是:
(1)和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之后,在第一位购房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发商方又将房屋出卖给另一位购房者。
(2)开发商方故意向购房者隐瞒项目并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信息,或者向购房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而诱导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
(3)开发商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的事实,导致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付款。
(4)所出售的房屋已经被抵押,但出卖时隐瞒这一事实。
(5)交房时,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并且面积误差比值超过3%,那么3%以内(包括3%)部分的房款额由出卖人返还给买方,并支付利息。超过3%部分的房款额,出卖人双倍返还买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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