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西省电力管道占用费收费依据参考如下:
1. 根据《江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赣价成[2018]55号)文件规定,没有明确电力管道占用费的具体标准。
2. 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赣建城[2010]3号)文件规定,江西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包含了“四源”建设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自来水管道、燃气管道、城市道路桥梁建设、河堤、路灯、绿化、环卫、消防等设施建设费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建设费。
因此,江西省电力管道占用费的收费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建议您联系当地的发改委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