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第3种观点: 特别行政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内的一种行政区划,包括特别行政区和特别行政区。为了适应这两个地区的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等特殊情况,特别行政区实行了一些特殊的制度。特别行政区的制度主要包括:1、行政:特别行政区实行的行政,即授权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国家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辖和宪制责任不变;2、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法律制度,特别行政区和特别行政区均有的法律体系和司法机构,行使的司法权;3、财政制度:特别行政区实行自治财政制度,即特别行政区自行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自负盈亏,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缴纳适当的财政款项;4、教育制度:特别行政区实行的教育制度,包括教育、教育管理和教育经费等方面的自治权,但需遵守国家的基本教育;5、外交制度: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对外交往制度,即特别行政区可以在经贸、文化、教育等领域与外国进行交流和合作,但外交事务仍由负责。综上所述,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是为了保障这两个地区的高度自治,同时也需要遵守的宪制责任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方行政制度是国家为了方便行政管理的实施,而划分行政区域、设立地方分治机构的制度和惯例。为国家地方行政制度在地域上的体现,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行政制度的管理类型、管理层次的确定,其合理性、科学性与否,影响着整个国家的行政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和法律。一切违反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特权。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行及其所确定的行律制度,是保障、规范、监督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为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制度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持续加强行政立法和行律制度建设。现行有效的法律有276部,行政类法律就有90部,占比近1/3。加之绝大多数的行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都属于行范畴,我国行数量众多,行律制度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制定本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地方行政制度是国家为了方便行政管理的实施,而划分行政区域、设立地方分治机构的制度和惯例。为国家地方行政制度在地域上的体现,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行政制度的管理类型、管理层次的确定,其合理性、科学性与否,影响着整个国家的行政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律、行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第31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地方各级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提出方案,经上一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地方各级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决定。
第3种观点: 我国最早规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法律文件是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目前已经失效。法律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已失效) 第五十一条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凡各民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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