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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会吊销驾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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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两次危险驾驶罪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应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除死刑和无期徒刑外,数罪并罚的刑期应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危险驾驶罪的具体情形和处罚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中有明确规定。同时,如果危险驾驶罪与其他犯罪同时构成,将依据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分析一、两次危险驾驶罪是否数罪并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做出危险驾驶的行为,构成的都是危险驾驶罪,并不产生数罪,所以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应该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结语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两次危险驾驶行为并不适用数罪并罚,而是应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明确了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但对于危险驾驶罪并无具体规定。然而,根据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将被处以拘役和罚金,并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如果同时构成其他犯罪行为,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在处理危险驾驶罪时,应根据具体情况从重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行政强制措施适用第三十五条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三)涉嫌醉酒驾驶的;(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第2种观点: 一、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可以数罪并罚吗1、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不可以数罪并罚。如果是行为人同时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那么需要本着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照交通肇事一罪定罪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3种观点: 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对机动车行驶时超过最高限定50 的,一律处1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新规:从2020年元旦起,小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普通车辆高速公路外罚款扣分如下: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50元罚款,记3分;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50元罚款,记6分;4、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3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5、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未达70的,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6、超过规定时速70的,处以202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其中在限速低于60公里的道路上超速未达50的,处警告。扩展资料:普通车辆高速公路罚款扣分如下(山东省):1、超速处罚超过规定时速10以内,暂不处罚;2、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2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3、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4、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以2020元罚款,记12分中型以上客货车、营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车等特殊车辆参照其特殊规定。处罚新规:从2020年元旦起,小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一次性扣12分。危害:超速行驶,视力下降,判断不准。超速行驶,反应距离延长。超速行驶,制动距离延长。超速行驶,干扰正常车流。超速行驶,加重事故后果。

第1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做出危险驾驶的行为,构成的都是危险驾驶罪,并不产生数罪,所以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应该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一、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可以数罪并罚吗1、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不可以数罪并罚。如果是行为人同时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那么需要本着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照交通肇事一罪定罪处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1、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指所保护的重大交通运输安全。因为只有交通肇事并产生重大后果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仅仅是交通肇事而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同样也不是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客体;2、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对于未满16周岁,已满14周岁的人驾驶机动车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4、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过失,也成立过于自信的过失。交通肇事罪所强调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于发生事故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规定的注意义务,则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过失,不影响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于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持一种故意的心理态度,那么该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及其他相关犯罪论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第3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做出危险驾驶行为的,如果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按危险驾驶罪从重进行处罚,可以处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数罪并罚的原则所谓数罪并罚的原则,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所依据的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对数罪如何实行并罚。有以下几种原则:1、并科原则。并科原则,是指将一人所犯数罪分别宣告的各罪刑罚绝对相加、合并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2、吸收原则。吸收原则,是指在对数罪分别宣告的刑罚中,选择其中最重的刑罚为执行的刑罚,其余较轻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所吸收,不予执行的合并处罚原则。3、限制加重原则。限制加重原则,是指以一人所犯数罪中法定(应当判处)或已被判处的最重刑罚为基础,再在一定的限度之内对其予以加重作为执行并罚的合并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在第69条从总体上确立了限制加重原则,同时兼顾考虑了并科原则和吸收原则,具体来说:(1)对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自由刑、拘役或管制的,采取限制加重原则。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本身都有一定的期限,因此,在数刑的综合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是比较恰当。但是,如果总和刑期过高,决定执行的刑罚就可能过长,因而我国刑法对最高刑期加以限制,即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2)对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采取吸收原则。数罪中宣告几个死刑或最重刑为死刑的,仅应决定执行一个死刑,而不得决定执行二个以上的死刑或其他主刑。数罪中宣告几个无期徒刑或最重为无期徒刑的,执行一个无期徒刑,不执行其他刑罚。因为无期徒刑是剥夺终身自由的刑罚。一个人的终身自由被剥夺后事实上已不可能再执行其他刑罚。同时,作为数罪并罚的原则,也不允许将两个无期徒刑合并升格为死刑。因为无期徒刑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死刑是剥夺生命的刑罚,两者的性质是截然不同的。(3)对判有附加刑的,一般采取并科原则,附加刑仍须执行。数罪中主刑不论执行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因为附加刑与主刑的性质不同,不妨碍并科。

第1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做出危险驾驶的行为,构成的都是危险驾驶罪,并不产生数罪,所以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应该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驾驶员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一般会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法律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做出危险驾驶的行为,构成的都是危险驾驶罪,并不产生数罪,所以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应该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做出危险驾驶的行为,构成的都是危险驾驶罪,并不产生数罪,所以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应该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做出危险驾驶的行为,构成的都是危险驾驶罪,并不产生数罪,所以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应该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累犯是指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下一定罪行的犯罪行为。假释期间犯新罪不构成累犯,而免于刑事处罚也不可以成为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法律分析危险驾驶罪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已经被判处过一定的刑罚,并且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下了另一项罪行的,那么就属于累犯。一、假释期间犯新罪构成累犯吗1.假释期间犯罪不算累犯。2.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罪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殊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3.因为假释存在考验期,也就是之前的刑罚还没有执行完毕,所以不构成累犯。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二、免于刑事处罚可以成为累犯吗不可以。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过刑罚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免于刑事处罚就是没有进行刑事处罚,也就是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自然不存在累犯的问题。拓展延伸2次醉驾是累犯吗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的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刑罚之罪的犯罪。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两种。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特别累犯:是指因犯特定之罪而受刑事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包括两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累犯和普通累犯。对于前者,只要曾经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恐怖活动犯罪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任何时候再犯以上相同之罪的,都视为累犯。对于后者,必须同时满足:1、前后都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2、前后都是故意犯罪;3、前罪实施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新罪;4、前罪实行时已满18周岁。醉驾也是法律上所称的危险驾驶,不存在上述的构成累犯的条件,即便是2次构成危险驾驶罪也不会构成累犯,但是量刑上会加重。结语根据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属于犯罪行为,如果已经被判处过一定的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犯下了另一项罪行的,就属于累犯。而假释期间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免于刑事处罚也不构成累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1种观点: 危险驾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二次危险驾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构成一般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3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做出危险驾驶的行为,构成的都是危险驾驶罪,并不产生数罪,所以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应该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罪加危险驾驶不能并罚,依据《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三款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危险驾驶罪判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的界定有以下依据:交通肇事罪,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危险驾驶罪,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危险驾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二次危险驾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构成一般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二次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处拘役,并处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主体。实践中主要是机动车驾驶员。一、我国刑法非法运输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我国刑法非法运输林木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三款规定,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最多判几年?煽动分裂国家罪一般情况下最少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若是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犯罪分子犯此罪的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三、哪些条件下才会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文物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和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文物而故意加以损毁。故意损毁文物罪量刑标准:1、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做出危险驾驶的行为,构成的都是危险驾驶罪,并不产生数罪,所以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应该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案情过于复杂或者自己难以应付的,行为人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理,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有罪辩护,无罪辩护,罪轻辩护。

第1种观点: 一、两次危险驾驶罪是否数罪并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做出危险驾驶的行为,构成的都是危险驾驶罪,并不产生数罪,所以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应该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 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二、 危险驾驶罪 判刑:一个月到六个月拘役,并处罚金。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两次做出危险驾驶的行为,构成的都是危险驾驶罪,并不产生数罪,所以不适用数罪并罚,但应该按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1种观点: 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越来越多家庭都有了小车。驾照也成了年轻人所必须的证件之一,但是们对于有的人而言,拿到驾照并不意味着他们技术是合格的,特别是对于一些新手而言。他们不了解相关的行车法则,经常面临扣分的情况。那么驾驶证并证分怎么扣分?接下来法妞问答网小编就车辆扣分情况为您做一个总结。驾驶证并证分怎么扣分第1步:备好证件拿着自己的驾驶证去扣分,必须是本人拿着驾驶证、身份证和车辆持有人的行驶证,到交警部门违处大厅办理。第2步:确认信息把行驶证和驾驶证、身份证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调出你的违法记录让你确认。第3步:交罚款当确认是你的违法信息,工作人员就会给你打印处罚决定书,然后拿着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交罚款,交款后,违法信息就消掉了,而你的扣分只要未达到12分,在下一个周期就会重新恢复分数。车辆违章查询有五种方式: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2、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车辆违章查询,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广大车友也可以登录到到全国车辆交通违章查询服务平台查询。3、拨打声讯电话查询。4、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5、手机用户可以下载车轮查违章等手机app软件应用,输入车牌号码和车辆发动机号以及所在省市等信息,实时查询车辆违章信息。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扣除了驾驶分那么应当到当地的交管所去处理完毕,如果自己去不到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去也行,但是需要现在好对方的身份证明和自己的行驶证,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妞问答网相关律师。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91号令)第四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因此,你的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因此,违法处罚时间和缴纳款时间要看是否在下一个清分日期之前办结,才能确定具体扣分记录在哪个记分周期内。   接着,就来看看 驾驶证扣分 标准吧。   一次记分的分值,依据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1、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6)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7)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转弯的;   (8)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9)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 警告 标志的。   2、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   (1)不按规定停车或车辆发生故障不立即将车移开,造成交通严重堵塞的;   (2)逆向行驶的;   (3)饮酒后驾驶车辆的;   (4)驾车穿插、超越警车护卫的车队的;   (5)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6)驾车下陡坡时熄火、空挡滑行的;   (7)行经铁路道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8)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9)在高速公路上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10)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11)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超车或者变更车道的;   (12)在高速公路上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13)在高速公路上载运危险物品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3、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   (1)不按规定超车或者让车的;   (2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的;   (3)路口遇有交通堵塞,强行驶入的;   (4)驾驶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车辆的;   (5)驾驶转向器、制动器、灯光装置等机件不附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6)进入导向车道后,不按规定方向行驶的;   (7)不避让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的;   (8)在禁行的时间、道路上行驶的;   (9)违反停车规定,临时停车、停放的;   (10)不按规定掉头的;   (11)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12)不按规定使用喇叭或喇叭音量超过标准的;   (13)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14)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   (15)在高速公路上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16)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其他载人规定的;   (17)在高速公路上机动车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未经审批或者未按规定行驶的;   (18)在高速公路上驾车超过规定最高时速二十公里以上的;   (19)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20)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驾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1)在高速公路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22)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3)实施高速公路交通 管制 后,违反管制措施的。   4、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2分:   (1)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   (2)违反车速规定的;   (3)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后视镜、刮水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的;   (5)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前方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强行转弯的;   (6)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7)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8)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   (9)不按规定使用防眩目近光灯、远光灯、示宽灯、尾灯、雾灯的;   (10)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停车、减速、避让行人的;   (11)驶入或者驶出非机动车道,不避让非机动车的;   (12)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警报器或标志灯具的;   (13)不按规定临时停车的;   (14)不按规定申领和使用机动车临时号牌、试车号牌或移动证的;   (15)在高速公路上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的;   (16)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   (17)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5、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分:   (1)不按规定会车、倒车的;   (2)驾驶员在 实习期 间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的;   (3)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   (4)不按规定安装车辆号牌的;   (5)不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的;   (6)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7)驾驶轻便摩托车载人或驾驶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后座附载不满十二岁儿童的;   (8)驾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9)驾车时吸烟、饮食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   (10)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1)小型客车行驶中,驾驶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12)其他违反车辆装载规定的。   6、机动车驾驶员造成 交通事故 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的,除按照交通 法规 处理和对违章行为记分外,还应按照下列规定追加记分:   (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追加记分3分;   (2)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2分;   (3)造成轻微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追加记分1分 以上就是关于驾照怎么扣分的规定。法律客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支付经济利益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同时,依法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组织他人实施前两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有扰乱单位秩序等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 你好,对于驾驶证怎么被扣分的回答如下。 如果,一年(即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被记12分的增考科目三)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交纳考试费用),否则您的爱证无法正常使用。比如您的驾驶证初领日期是2009年6月12日,那么,2010年6月12日止便是您驾驶证的第一个记分周期(如此类推),在这个周期内累计记分不得达到12分。   此外,驾驶员可以上当地的公安交警网,进入“信息查询”网页,选择“驾驶员信息查询”有七项,其中有“ 交通违章 查询、满分情况查询”,输入您要查的 身份证 号码和驾驶证档案编号(广东省的需输入其驾驶证档案编号),再输入您的姓名,来查询一下 驾驶证扣分 情况,从而做好扣分准备。法律客观:《交通 法规 扣分细则》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 《交通法规扣分细则》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1种观点: 2个驾照不合并的后果是会被注销c1驾驶证。原因:规定一人只能拿一个驾驶证,如果不合并就注销c1驾驶证,不过目前是强制要求合并,把c1驾驶证和e驾驶证合成c1e驾驶证。合并的好处是只需要拿一个驾驶证,不需要换驾驶证带。一、驾照是一年一检么?根据不同驾照有不同规定:一、C1证不需要年审,是有效期满换证。目前驾驶证有效期限具体如下:1、第一次申请驾驶证六年后换证,2、第一次有效期满换证,如果在第一个有效期限6年无满分记录的,可以换领10年有效期限的驾驶证(如果有记满12分记录,只能换到6年有效期的证),需要等10年有效期满后再次换证。3、10年有效期限驾驶证换证,如果在有效期限10年内无满分记录的,可以换领长期有效证件(也是不能有满分记录,否则也只是换到6年期的证),那么一直可以用到60岁,等60岁以后需要每年检验,并提交体检证明。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二、驾驶7座车什么驾驶证具体应该以车辆的行驶证登记车型为准,只要属于小型客车类型的,就是允许C1驾驶证持有驾驶的,若是中型客车,则需要B1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c1驾驶证准驾范围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轻型、微型载货汽车;轻、小、微型专项作业车;小型载客汽车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9人。根据这项标准要求,c1证不能驾驶多出9座的车辆。三、跨省考驾照需要什么手续?异地考驾照需要手续如下:1.异地凭1年以上的暂住证可以考C1以下的驾驶证。B2以上的驾驶证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考试。2.异地考取的驾驶证只能在异地发证的交管部门换证。3.如果你在异地取得C1以下驾驶证后,可以将驾驶证转到户籍所在地的交管部门。

第2种观点: 新的交规里,一个人只能有一本驾照。合并之后的驾驶证只有一个,不管是骑摩托车,还是开汽车,都只需要带一个证件即可,不需要进行额外的区分,省时省劲!更何况现在很多城市都推行“电子驾驶证”,驾照都不需要带了,开车出门更加方便规定一人只能拿一个驾驶证,如果不合并就注销c1驾驶证,不过目前是强制要求合并的,把c1驾驶证和e驾驶证合成c1e驾驶证。而且现在也不存在分开扣分的情况,就算以前没有规定合并前这两个证早就考好了,但在更换驾驶证的时候也是需要上交合并的。如果本来只有c1证,在申请摩托车e证的时候,在考e驾驶证报名前工作人员也会问有没有其他驾驶证。如果有到考完摩托车驾驶证时就需要上交c1证,把c1的证收走做废发一个c1e证,如果不上交人家那边也可以看到你有其他证,最后还是需要时交。本来有摩托车的e证,情况也是一样的需要把,在考完c1证的时候把e证上交,最后也是得到c1e证。合并的的好处是只需要拿一个驾驶证,不需要换驾驶证带。不好的地方是合并后扣分一起扣12分,不管是摩托车或者小车扣完12都是需要去重新考试,而吊销了驾驶证之后需要分开重新考试,才能拿到这两个证合并的c1e证。而且目前的电动车的f证也需要上牌考驾驶证,未来可能会合并在c1e证里面变成c1ef证,三证合一后可能也是一样三种车型一起扣12分。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准予驾驶的车型顺序依次分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附件1)。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证记载和签注以下内容:(一)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住址、身份证明号码(机动车驾驶证号码)、照片;(二)车辆管理所签注内容:初次领证日期、准驾车型代号、有效期限、核发机关印章、档案编号、准予驾驶机动车听力辅助条件。

第3种观点: 2个驾照不合并的后果是会被注销c1驾驶证,规定一人只能拿一个驾驶证,如果不合并就注销c1驾驶证,不过目前是强制要求合并的,把c1驾驶证和e驾驶证合成c1e驾驶证,而且现在也不存在分开扣分的情况,就算以前没有规定合并前这两个证早就考好了,但在更换驾驶证的时候也是需要上交合并的。合并的好处是只需要拿一个驾驶证,不需要换驾驶证带;不好的地方是合并后扣分一起扣12分,不管是摩托车还是小车扣完12分都是需要去重新考试,吊销了驾驶证之后需要分开重新考试,才能拿到这两个证合并的c1e证。现在必须要并证的。培训部会主动向你要驾驶证,等到考试合格两证就并证了。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有摩托车照现在要学C照,考完后给你发的新驾驶证准驾车型写的是C1e(这就是合照),不会给你重新发张C照的,如果那样一个人不就有2张驾照了,一个人只能拥有一张的。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负责办理本行政辖区内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可以办理本行政辖区内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换发、补发、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业务。条件具备的,可以办理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业务,以及其他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业务。具体业务范围和办理条件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第四十六条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属于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应当收回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1种观点: 一、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吊销驾照吗危险驾驶罪共同犯罪可能会吊销驾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共同犯罪的形式是什么共同犯罪的形式要求二人以上主观上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客观上也有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危险驾驶如果如果判定为危险驾驶罪且在酒驾的情况下,会被吊销驾驶证,其他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或危险驾驶行为的,是否吊销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一条 危险驾驶如果如果判定为危险驾驶罪且在酒驾的情况下,会被吊销驾驶证,其他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或危险驾驶行为的,是否吊销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3种观点: 一、醉驾共犯会吊销驾驶证吗1、醉驾共犯会吊销驾驶证。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醉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醉酒驾驶的共犯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醉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2)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二、醉驾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醉驾的认定标准是,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如果是行为人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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