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榕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郑州地铁二号线恢复运行了吗?

郑州地铁二号线恢复运行了吗?

来源:智榕旅游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目前,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正处于修编阶段,地铁16号线属于远期规划建设线路,暂未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具体建设时间待定。下一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市轨道办将适时启动后续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尽快研究16号线的建设时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十三条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开发程序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十四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

第2种观点: 郑州市地铁16号线是远期规划建设线路,暂未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具体建设时间待定。市轨道办将按照国家政策,适时启动后续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并尽快研究16号线的建设时机。法律分析目前,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正处于修编阶段,地铁16号线属于远期规划建设线路,暂未纳入近期建设规划,具体建设时间待定。下一步,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市轨道办将适时启动后续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尽快研究16号线的建设时机。拓展延伸郑州16号线地铁运营计划受阻,是否会推迟开通?目前,郑州16号线地铁运营计划确实受到了一些阻碍,可能会导致开通时间的推迟。据了解,由于一些工程进展的延误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因素,相关部门正在评估目前的情况,并努力解决问题。尽管推迟开通可能会给一些乘客带来不便,但这是为了确保地铁线路的安全和顺利运营。相关部门将密切关注工程进展,并及时向公众发布最新的开通时间表。我们建议乘客们关注官方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并做好相应的出行安排。对于这一临时调整,我们深表歉意,并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结语尽管郑州市16号线地铁运营计划可能会推迟,但相关部门正在努力解决问题,确保线路安全顺利运营。我们建议乘客们关注官方通知,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并做好出行安排。对于这一临时调整,我们深表歉意,并感谢大家的理解与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十三条编制城市规划必须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城市远景发展的需要;应当使城市的发展规模、各项建设标准、定额指标、开发程序同国家和地方的经济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十四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注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建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郑州地铁17号线预计2022年10月开通试运营。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成“轨道上的都市圈”,逐步形成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坚持规划、制式、建设、投资、运营“五个统筹”,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有序推进都市圈轨道交通建设;优化换乘设施,加快构建以郑州为中心,辐射近郊城镇和新兴增长中心的“半小时通勤圈”。法律依据:《郑州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2020—2035年)》 第二条 第一款 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求充分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交通是推进城镇化和城市群发展壮大的有力支撑,是优化塑造城镇空间布局形态的重要抓手。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要求充分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交通一体化,以交通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郑州与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四市深度融合,建设一体化都市圈,打造全省发展主引擎;引领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支撑中部地区崛起,更好服务全国发展大局。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建成“轨道上的都市圈”,逐步形成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坚持规划、制式、建设、投资、运营“五个统筹”,推进干线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四网融合”,有序推进都市圈轨道交通建设;优化换乘设施,加快构建以郑州为中心,辐射近郊城镇和新兴增长中心的“半小时通勤圈”。法律依据:《郑州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发展规划(2020—2035年)》 第二条 第一款 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要求充分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交通是推进城镇化和城市群发展壮大的有力支撑,是优化塑造城镇空间布局形态的重要抓手。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构建以城市群为主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要求充分发挥交通先行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交通一体化,以交通一体化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郑州与开封、新乡、焦作、许昌四市深度融合,建设一体化都市圈,打造全省发展主引擎;引领中原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支撑中部地区崛起,更好服务全国发展大局。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截至目前,郑州地铁2号线暂未恢复正常。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最新通告:郑州地铁1号2号线正逐渐加紧恢复通行中。2号线及城郊线目前进行进度为:黄河迎宾馆站、金洼站、东风路站正在抽水,惠济区政府站即将抽水(正在运送水泵)。13座车站正在进行设备检查及修复。除了1号2号线以外,其他地铁线路也正逐渐恢复正常通行,但仍有很多站点正在进行抽水工作,初步预计在近几天就能全线恢复正常运行。截止目前,郑州暂无车站恢复正常运营。郑州地铁1号线7月31日开始空载运行,除1号线外,郑州地铁2号线一期、城郊铁路也将于8月1日实现空载运行。法律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资金投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条件。第十六条 占用道路施工作业应当依法进行,并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确需中断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通行的,应当在施工前五日通过省级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在上一通行路口设置指示标志。遇有严重交通堵塞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暂时停止道路施工、作业,临时恢复通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当地政府回复,郑州地铁十号线二期仍然在建,但是无法确定竣工时间。法律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9-2024年)的批复》 一、为落实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支撑郑州都市区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原则同意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3号线二期、6号线一期、7号线一期、8号线一期、10号线一期、12号线一期、14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记者从郑州地铁集团了解到,8月1日6:00开始,郑州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及城郊线实现空载运行。2号线一期刘庄至南四环站全线16座车站32个区间,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影响,3座车站和14个区间存在不同程度浸水,1列车受洪水冲击脱轨,供电、通讯等设备受损。7月30日完成了浸水车站、区间和站场积水抽排清淤工作。经全力排险抢修,受损设备、系统已修复,脱轨列车已复位返回段场检测维修。2号线二期刘庄站至贾河站个别站点和区间浸水严重,正在同步开展积水抽排清淤、滞留正线列车返场、受损设备排查除险抢修工作,竭力实现早日空载运行。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已组织1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号线开展现场踏勘、资料审查,将根据空载运行、检测评估等情况对2号线一期和二期分段开展恢复运营评审,评审通过后恢复运营。城郊铁路全线未发生积水情况,经排查各系统设备正常,与2号线一期实现空载运行,后期将同步恢复运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八条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指挥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管理机构。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由有关部门、当地驻军、人民武装部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必要时,经城市人民政府决定,防汛指挥机构也可以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城市市区办事机构,在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城市市区的防汛抗洪日常工作。第四十条 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对特大洪水的处置措施)。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批准。防御洪水方案经批准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执行。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抗洪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根据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工作。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