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非道路交通事故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非道路”是指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所称的道路和《公路法》第六条规定的乡道及四级公路以下(不含乡道及四级)的路段。此处发生的交通事故,存在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也可以由交管部门受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属于侵权损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七条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的规定,如发生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即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事故。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