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1、从概念区分。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或者对公民法人的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所以在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出行政强制措施具有临时性、非终局性政强制执行具有替代性、终局性、依附性。2、从措施种类区分。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从种类可以看出行政强制措施只是暂时查封扣押,暂时冻结,但是行政强制执行就是直接划拨了,直接拍卖了,这个也可以看出来区别。一、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1、公民人身自由。2、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3、扣押财物。4、冻结存款、汇款。5、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划拨存款、汇款。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5、代履行。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强制执行顾名思义是我国人民针对“老赖”,采用一些强制措施,逼迫其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合法权利的手段。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一般有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等。一经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义务人不履行的,权利人可向申请强制执行。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决,由第一审人民或者第一审人民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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