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满12分,交管部门将换发有效期达10年的驾驶证。在此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再次未满10分,将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3种观点: 本文讲述了机动车驾驶人记分周期未满12分时可以延长审验期,并且在6年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满12分时,交管部门将换发有效期达10年的驾驶证。在10年内,如果每个记分周期再次未满10分,将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与驾驶员的表现直接挂钩,换领新驾驶证时,交管部门将对驾驶证进行审验。法律分析一年内没有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可以得到延长。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满12分,交管部门将换发有效期达10年的驾驶证。在此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再次未满10分,将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将与驾驶员的表现直接挂钩。在换领新的驾驶证时,交管部门将对驾驶证进行审验。拓展延伸驾驶证有效期限与表现挂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与驾驶人的表现有关。具体来说,记分周期满分为12分,满分为12分的驾驶人在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因此,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与驾驶人的表现息息相关。同时,根据该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在记分周期内,驾驶人记分有记分的,累计记分满12分的,处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驾驶证的有效期限与表现挂钩,驾驶人在记分周期内表现良好可以延长驾驶证的有效期限。结语这段话告诉我们,如果一年内没有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可以得到延长。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满12分,交管部门将换发有效期达10年的驾驶证。在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再次未满10分,将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将与驾驶员的表现直接挂钩。在换领新的驾驶证时,交管部门将对驾驶证进行审验。因此,我们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驾驶证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1种观点: 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满12分,交管部门将换发有效期达10年的驾驶证。在此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再次未满10分,将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2种观点: 驾驶证已经取消年审,6年换证时才需要审验。但是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如果是在驾驶证6年的有效期内,在其中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在第6年审验换证时,换发的就依旧会是6年有效期的驾驶证,而不会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换发6年有效期的驾驶证之后,同样是按照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下次换证时,也会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同样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之后,如果在10年有效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依旧会是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10年有效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才会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在取得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只需要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换证之后就是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了,也就是说,下一次驾驶证审验日期就是10年之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6年内,一般就是6个记分周期内,均不可以有记满12分的记录。并不是计算累积记满12分,是根据记分周期,每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即可。驾驶证在6年内无记满12分记录的,会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换发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之后,在10年内无记满12分记录的,会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也就是说,在初次领取驾驶证之后,有效期为6年,到第6年是首次换证,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换证之后下次审验日期就是10年之后了;然后10年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的,换证之后就没有固定审验期限了,也就是不需要再换证了。【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1种观点: 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满12分,交管部门将换发有效期达10年的驾驶证。在此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再次未满10分,将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2种观点: 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机动车驾驶员在驾驶证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满12分,交管部门将换发有效期达10年的驾驶证。在此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再次未满10分,将换发长期有效驾驶证。驾驶证的有效期限将与驾驶员的表现直接挂钩。在换领新的驾驶证时,交管部门将对驾驶证进行审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驾驶证年审周期30天内指的是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初次领证日期至下一年的这一天为一个计分周期,驾驶证会自动清零,需要重新开始计分,在这一天结束后三十日接受审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3种观点: 驾驶证年审周期30天内指的是驾驶证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Copyright © 2019- zrrp.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80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