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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作业管理制度 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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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凡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需做好安全防护、检测等安全措施并确认后,开具相应作业许可票,方可作业。

  2、营业所安全员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作业时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4、服务站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危险作业范围界定: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2、有限空间作业等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3、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4、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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